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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变更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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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6 22: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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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豫政〔2020〕25号)精神,全省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根据工作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由每月25日变更为每月15日。请广大离退休人员周知。 按照养老金发放要求,每月省级统筹资金到位后,我市将第一时间按原有渠道及时足额发放,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查询养老金到账情况。截至2020年10月15日,市直及六县五区所有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同时,自2020年10月1日起,每月1日至25日,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可通过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和社保业务大厅申报社会保险业务,26日至当月最后一个自然日为结账期,各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业务。请广大群众按照业务办理时间,合理安排业务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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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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